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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报告流程

时间:2018-04-28 点击:2116次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企业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报资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 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报流程 :

1、受理:申请人应按照申请材料目录提交申请材料,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2、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符合法定行政许可的条件。

3、决定:标准同审查标准。

4、制发校核、告知送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报时间及部门

行政许可办理部门:总局社会管理司、省级广播影视局。

行政许可总时限:20工作日。

更多内容,您可点击参考,或者拨打电话:400-0020-40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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